该校非歧视的通知
为所有学生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是学区的政策. 学区不得以实际的或被认为的种族为由进行非法歧视, 种族, color, 信条, 国家的起源, 移民身份, 性, 婚姻状况, 家族的地位, 社会经济地位, 外表, 性取向, 包括性别认同和表达, 与学生表现相关的学术地位, 残疾, 关于公共援助的状况, 年龄, 军事地位, 与具有上述一种或多种实际的或被认为的特征的人或群体联系在一起, 或明尼苏达州人权法案(第363A章)规定的任何其他显著特征.
学区禁止对任何个人进行上述任何类别的骚扰. 有关违反学区骚扰和暴力政策的行为类型以及学区处理此类投诉的程序的信息, 参考学区关于骚扰和暴力的政策.
政策102适用于包括学术在内的所有教育领域, 课程, 课外和课外活动, 或其他入学权利或特权.
认真遵守这一政策是每个学区员工的责任.
任何学生, 家长或监护人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应与政策规定的相应学区官员讨论. 在没有指定人员的情况下, 询问或投诉应提交给主管.